各部门:
近期,我省启动了第二部《辽宁省志•社会科学志》编撰工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辽宁省志•社会科学志》编纂委员会要求,编纂采用“单位组织、个人填报、集体上报”的工作方式,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院对各部门组织个人填报和集体上报的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科研、科辅部门组织目前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填报“表1:《1986—2005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表》”、“表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著作内容简述表》”、“表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课题成果填报表》”的相关内容。
1986年以来离退休和已故(可委托他人代替填报)的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人员的“表1”至“表3”填报工作,请老干部处予以组织。
2.请各科研、科辅部门根据1985—2005年部门实际情况和填报说明,指定专人填报“表7:学科代表人物填报表”、“表8:学术会议填报表”、“表9:学术交流活动填报表”、“表11:重大调研活动填报表”、“表12:社会科学普及培训活动填报表”的相关内容。
3.“表6:2005年末各有关单位高级专业技术研究人员统计表”的内容,请人事处填报。
4.“表13:学术刊物填报表”的内容,请《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和《人力资源》杂志社填报。
5.“表14:社科图书档案资料填报表”的内容,请文献信息中心填报。
6.请各部门将填报后的表格审核盖章,并于2011年8月22前将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光盘统一交科研处。
7.其他有关表格填报的技术问题,请向院社科志办公室咨询。
辽宁社会科学院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