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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毛世英来源:辽宁社会科学院 哲学所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点击数:

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及其现实意义

毛世英

(辽宁社会科学院 哲学所,沈阳 110031

 

 

 

摘 要:从感恩范畴的角度看,儒家孝道可看作是一种带有普适价值的感恩文化,其感恩精神有三个突出特色:一是既重形式更重内容的感恩,二是主张父慈子孝、反对愚孝的双向感恩,三是推己及人、“修齐治平”的感恩。在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认识和把握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对于我们重新振兴传统孝道,从物质和精神多方面满足老人们的需求,让孤寡老人都能得到良好的照顾,克服目前“倒孝”、“啃老族”等不良现象,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庭关系及社会人际关系,都有着重要的现实启示和意义。

 

 

关键词:儒家;孝道;感恩;精神特色;伦理;文化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722013-0076-05

 

孝道作为一种普遍性的伦理观念,在我国可谓是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出现的“孝”字就清楚表明至少在公元前11世纪之前就有了孝的观念。孝的内涵,按我国解释词义最早的著作《尔雅》的定义,即:“善事父母为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就是说,“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可见,“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但如何做到“善事父母”,却有思想方法深浅广狭的区别。先秦儒家依据儒家“仁爱”的思想宗旨,从物质和精神的多个层面对其予以深刻的阐释,使儒家孝道成为包括奉养、敬亲、侍疾、承志、立身、谏诌、送葬、守孝、追孝等多项内容在内的内涵极为丰富的伦理范畴,并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沉淀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自西汉以来,儒家孝道还构成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略,在维持国家和社会稳定、建设封建社会精神文明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感恩范畴的角度看,儒家孝道阐释“善事父母”的精神内涵的核心就是感恩,就是要报孝父母并推恩及人,儒家孝道其实可看作是一种带有普适价值的感恩文化,其倡导的行孝处处渗透着感恩报恩的观念和精神,因此,深入探究其感恩精神的基本特色,对于我们加深对儒家孝道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建设,无疑都有着重要的现实启示和意义。

就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特色来分析,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方面:

 

一、儒家孝道是既重形式更重内容的感恩

 

 

 

从形式和内容的角度看,儒家孝道倡导的感恩精神不仅重视形式,要求为人子女者要恪守孝亲的礼仪形式,做好对父母的物质赡养,而且更重视礼仪背后的精神内容,强调精神赡养,要求敬重父母,充分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论语》中孔子对四个弟子什么是孝的问题的回答,就体现出这一点。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在这段对话中,孔子说明了孝道不能违背礼的规定和要求,对父母生时和死后都要如此,如此依礼而行的孝才是真正的孝道,否则就不是孝道。

礼,作为我国古代制度和文化习俗行为的准则,包括典章制度、宗教仪式、社会习俗、礼仪规范等,它有着标志人道、彰显文明、远离野蛮、区别等级、表明身份、显示尊重、展现宽容、维持秩序、融洽关系等多方面的社会意义,是对人们如何做人处事的基本要求,在孝敬父母上当然也应有礼。礼是形式,其内在核心是仁德,没有仁德,礼就成了没有内涵的空壳,如孔子所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显然,在孝敬父母的礼上,也应有仁德,如此孝敬父母才不是走形式。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父母,要特别为他们的疾病担忧,这比对他们其他方面的担忧更重要。孔子还说过:父母之年,不可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就是说:对父母的年龄要牢记在心,一方面为父母的长寿而高兴,另一方面要为他们的衰老体弱感到恐惧。身体健康是人之生活的基础和本钱,若父母身体有了疾病,必然会在物质生活、情感、思想诸方面引起诸多麻烦和困难,也使得一些所谓的孝子在长期病重的父母面前失去了热情和耐心,现实中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正如常言道:久病床前无孝子。因而关注父母的身体健康,相对于其他孝敬父母的要求来说,实在是孝敬父母最基本的要求。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孔子的意思是说:如今所谓的孝,只是说能赡养父母就足够了;然而,狗和马都能得到饲养,如果不存心尊敬父母,那么赡养父母与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换句话说,孔子是要说孝敬父母绝不能只停留在物质生活层面,那只是最起码的要求,而应从精神上、从情感上敬重父母,关注和满足父母精神上的种种需求和愿望。在孔子之前,人们常说的孝道一般都是指物质赡养,是孔子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精神赡养。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

 

 

在这段对话中,孔子指出:孝敬父母最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就是对父母和颜悦色;有事了儿女替父母做,有了饮食让父母吃,这还不能算作真正的孝。显然,要做到对父母和颜悦色,不从内心深处发起孝敬之心是绝对做不到的。

《论语》中还记载了孔子关于子女如何尽孝的若干教导,例如在《里仁》一篇里就记载孔子所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其意思是说:父母年迈在世,尽量不要长期在外地,若非去不可,必须告诉父母去哪里,什么原因,何时回来,并要安排好父母的供养。这里孔子倡导为人子女者要有亲身尽孝的感恩精神,在历史上也成为我国封建时代孝养父母的文化传统。

《汉?韩婴?韩诗外传》还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春秋时孔子偕徒外游,忽闻道旁有哭声,停而趋前询其故,哭者曰:“我少时好学,曾游学各国,归时双亲已故。为人子者,昔日应侍奉父母时而我不在,犹如‘树欲静而风不止’;今我欲供养父母而亲不在。逝者已矣,其情难忘,故感悲而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二句话就是出自这一典故,它告诉我们:尽孝不能等,要当下就去做,要有紧迫性。

此外,《荀子》中记载,子路曾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孔子曰:意者身不敬与?辞不逊与?色不顺与?古之人有言曰:衣与!缪与!不女聊。今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无此三者,则何为而不孝之名也?” (《荀子?子道》)在这里,孔子指出了孝敬父母要做到“身敬”、“辞逊”、“色顺”,这三种要求显然都是从精神层面提出的要求。

儒家对满足父母精神要求的主张,还包括“承志”,即子女要继承父母的志向。如曾子所说:“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其意是说,为人子女者应当继承父母的志向,尽可能完成其未竟的事业,实现其期望,同时要将自己了解的深刻人生道理让父母知晓,相对于物质赡养来说,这显然是从精神上报答父母之恩的一种形式。

至于送葬、守孝、追孝等,同样是精神上尽孝报恩的一种表现。儒家礼教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要为父母守孝三年,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其道理如孔子所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其意思是说:孩子出生三年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因而为人子女者理所应当为父母守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做法。事实上,守孝三年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是普遍流行的传统做法,以寄托儿女内心无尽的哀思,使内在情感得以宣泄。

如上可见,孔子提倡的孝道,是从形式和内容两个内容来贯彻周礼的原则和要求,要求从心灵深处来孝敬父母,报答父母生养教育之大恩。这一思想是深刻的,是强调从精神层面来真正满足父母的种种需求和愿望,这在当今时代 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启示和意义,我们应辩证地理解和把握其合理的思想内涵。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对父母只重视形式之孝而忽视精神之孝、“父母在却远游”的现象并不少见,例如:有的一家几个子女长期在外地或国外生活,虽然经常寄钱,却没有一个愿意留在年老的父母身边照顾,甚至多年也不回家看看,不了解孤独的老人对亲情的渴望;有的子女因工作忙,将年老体弱的父亲或母亲送到养老院,却无法令其摆脱精神上的孤独、苦闷,不懂得应从情感上、心理上对他们予以敬重、慰藉和关怀;有的子女因学习或工作原因长期居住在外,但却很少给父母打电话问候,对父母的健康和精神感受可谓是不闻不问;有的子女虽然在物质生活或经济上使老人的需求得到满足,但却无法做到使老人内心充实、精神愉快,提高其幸福感……。这些现象都反映出一些为人子女者不懂得从内心深处、从精神层面,基于道义和人伦的要求来孝敬父母。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普遍有着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它们按层次逐级递升。此外,还有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居于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之间。若将这一理论用于孝敬父母,显然应认识到父母的需求不仅有着属于物质层面的生理上、安全上的需求,还有着更多的精神层面的需求,包括情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求知需求和审美需求等,而后者是在需求上人之区别于动物的基本特征。因此,以现代的术语来解释孔子的上述孝道观点,就是说,我们作为人子孝敬父母时,不仅要满足父母在生理上、安全上等物质方面的需求,更要满足它们在情感、尊重、自我实现等精神方面的需求,还要尽量做到“父母在不远游”,照顾好父母的晚年生活,即便不得不去外地生活,也要设法安置好父母生活,常打电话,问寒问暖,常回家看看,尽可能当下尽孝,不给自己留下未能尽孝的终身遗憾,这才合乎真正孝道的要求。

至于守孝三年等古代传统做法,尽管在当今社会已不再为国民所遵循,但其体现出的对已故父母的至性至情的孝心仍然值得我们推崇。在现代科技社会和商业时代,人们的日常工作十分紧张,往往不可能拿出那么多时间像古人那样“守丧”,但在父母过世三年内尽可能抽些时间来缅怀父母的养育之恩,追思父母生前的音容笑貌,思量该如何了却父母生前未完成的愿望,筹划如何通过为民为国的大孝善行来显宗荣亲……,仍然是为人子女者对已故父母尽孝所应有的重要精神内容,值得广为倡导。

 

二、儒家孝道是主张父慈子孝、反对愚孝的双向感恩

 

 

 

从人伦关系角度看,家庭伦理中的爱和感恩应该是双向的、对等的,这也是儒家孝道的要求。正如《礼记?礼运》中所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其中就父母与子女的伦理关系说,就是“父慈子孝”,即是双向度的感恩与情感付出,双向度的家庭责任,父母对子女要承担责任,子女也要对父母负责任。《大学》中也指出:“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从感恩角度说,子女的孝与父母的慈是双向、对等的关系,子女要感激父母生养教育之恩,父母也要感激子女来到世间,给家庭带来了幸福和快乐,使婚姻生活有了意义,使得家族的血脉得以延续,从大处说,还有着长大成才报孝父母、扬名显亲,乃至报国为民、传扬民族文化的社会意义。

 

 

此外,儒家孝道也反对子女在孝顺父母时绝对服从的愚孝,强调子女在父母有错时要依据道义原则予以“谏诤”。如孔子所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其意思是说:侍奉父母时,如果父母有不合乎道义的地方,要委婉地予以劝说。如果他们不愿听从,也要恭恭敬敬地听从,不能违抗,为他们操劳而毫无怨恨。这也如《弟子规》所说:“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其意思是说,父母如果有过失,我们是要想方设法劝谏,以欢喜的笑容和温柔的声音,一次又一次地劝说,哪怕是他或她听不进去,也要在其欢喜的时候,再次方便善巧地、有耐心地劝谏,哪怕是父母最后生气惩罚,哭号着也不舍离父母,心里也没有丝毫怨恨。这种谏诤是出于道义原则的要求,同时又不背离为人子女者孝敬父母的礼义,因而体现着子女从伦理角度对父母的真正的爱和关心,不仅不是不孝,反而是真正的孝子所为,是父母的幸运所在。正如《孝经》中所说:“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孝经?谏诤章》)可见,儒家孝道是智孝而非愚孝,是富有智慧、讲究方法的感恩。

但从历史上看,儒家“父慈子孝”的思想在传统封建社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历代封建统治者一般都将孝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出于忠君的需要,他们往往把 “子孝”推崇到了天,过于强调尽孝是子女绝对性的伦理义务,强调子女对父母要绝对服务、听话、顺从,因而淡化了“父慈”的义务,从而曲解了儒家孝道。

进入到现时代,我国社会的父子关系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从极端的“子孝”走向了极端的“父慈”[①]。许多父母家长把孩子看作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对孩子过于溺爱,甘愿为他们的成长和幸福无私奉献一切。如此的“父慈”、“母爱”看似很伟大,但其结果却很可悲,现实中,许多孩子认为得到父母照顾是理所应当的,不知道为何要有孝心,不懂得感恩,更不用说报恩了,因而导致现实中各种不忠不孝的悲剧现象不断上演。例如,有为上网吧向母亲要钱未果而一棍子打倒母亲的儿子,有母亲艰难挣钱供其留学、回国见面却给母亲捅上一刀的逆子,还有不少父母在外辛苦做买卖、儿子却游手好闲的“啃老族”……。至于儒家的“谏诤”也荡然无存,因为子女都成了家中的皇帝,父母反要听子女的命令,不再是子女孝顺父母,反成了父母孝顺子女,即成了所谓“倒孝”。显然,这是对传统儒家孝道的背离。因此,面对这些片面的“父慈”甚至“倒孝”的不合理现象,大力弘扬儒家 “父慈子孝”的思想,大力开展孝道教育,在今天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贯彻真正“以人为本”的爱的教育的客观要求。

 

三、儒家孝道是推己及人、“修齐治平”的感恩

 

 

 

儒家思想是以“仁爱”为宗旨,这决定了儒家孝道也必然以“仁”为终级目标,从而具有超出家庭伦理而进入到社会伦理层面的普遍性伦理意义。对这一点亚圣孟子做了明确阐述,他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意思是说,孝敬自家的老人,同时要进一步孝敬他家的老人;关爱自家的孩子,同时也关爱他人的孩子。这也就是孟子所谓的“推恩”思想,即要求为人子女者不仅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报恩,同时也要对天下人的父母感恩报恩。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儒家圣人之道的“仁爱”要求,如《弟子规》所说:“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每个人每个家庭的生存和生活,都依赖于许许多多人的工作、奉献和帮助,没有其他人的工作和奉献,我们的生活就不可能正常进行。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感恩他人,爱敬他人,也惟有如此,才能得到他人的感恩和爱敬,从而形成人与人之间双向感恩、良性互动的和谐社会关系和感恩文化氛围。这正如孟子所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这是孟子在历史上最先提出的关于人性的一个普适法则,我们不妨称之为孟子反作用力定律。违背这一法则,不懂得敬人爱人,那就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敬和关爱。而一个为人子女者若连自己的父母至亲都做不到孝敬和感恩,更谈不上爱敬他人。可以说,将孝亲敬老的家庭孝道推向全社会的感恩意识,体现出着人类社会“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性人际交往需要和社会道德诉求。

 

 

而在《孝经》中也明确提出了“以孝治天下”(《孝经?孝治章》)的主张,强调将孝顺父母作为贯彻儒家“仁爱”思想的起点和基本方式,从而将孝这一带有普遍性的家庭伦理推广到全天下,使之成为普遍性的社会伦理。在这里,仁与孝可说是统一的,正如《论语?学而》所说“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这一“孝为仁本”的思想,总括了仁与孝之间的本质联系,为封建时代我国孝道思想的发展路径确立了方向[]。《孝经》中还指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孝之终也”,从儒家的思想宗旨来理解,这里的“立身行道”就意味着对仁爱思想的贯彻落实,是要切实奉行圣贤之道,从“事亲”的小孝走向尽忠报国、爱护人民乃至爱护天下万物的大孝——“仁爱”,进而为后人留下“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这才是真正的光宗耀祖、扬名荣亲,也是孝的最高境界。正是以推己及人的行孝作为仁爱思想的实践路径,儒家孝道进入到一种带有普遍感恩的大孝的精神境界,并成为自汉代以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基本治国方略,在社会实践上也收到了一定的良好效果,正如孟子所说:“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从儒家伦理思想的修行次序来看,儒家孝道可说是贯彻儒家“修齐治平”思想的基础。所谓“修齐治平”,是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纲领,是儒家贯彻“仁者爱人”、 “修己安人” 、“内圣外王”主张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实践路径。最早出自儒家经典《礼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礼记?大学》)显然,孝道可说是“修齐治平”路线的基础和起点,因为包括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等内容的孝道,本身就是“齐家”的基本内容,也是“修身”的基础性要求。

当然,也应注意的是,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朝代安定而将孝道绝对化、片面化从而使其走向专制化、愚昧化的畸形发展道路及其负面影响,使得家长对子女的恋爱婚姻、事业生活等都有了绝对的支配权,而尽孝则成了子女必尽的义务,从而歪曲和割裂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人性和天伦之道应有的和谐关系。

在当今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代,继承和弘扬儒家孝道的这种推恩思想无疑有着极重要的现实意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人际关系和谐的家庭无疑是首要前提和基础,这就需要继承和弘扬儒家孝道的感恩精神来“修身齐家”,以仁爱之心营造亲人之间相互友爱、彼此感恩的美好情感,进而将这种感恩之情推广,从感恩自己的父母、亲人出发,去感恩和关爱整个社会,营造出和谐良好的代际和代内的人际关系氛围,积极关注和解决社会中出现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单亲家庭子女成长问题、“鳏寡孤独”老人养老问题等重要社会问题。此外,在当今注重生态环保的时代,还应倡导和贯彻生态伦理,关爱世界上濒临灭绝或有灭绝危险的各种生命物种,将感恩人类的伦理推广到感恩整个自然界的生命,这也可看作是在生态文明时代对儒家“推恩”思想的具体贯彻。如此做法,合乎孟子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的从孝亲敬老走向仁慈博爱的伦理实践路径,终能接近“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境界。

 

 

 

 

 

 

参考文献

 

 

 

 


 
 

[] 陈桂,肖平. 中国传统孝文化及其现代重建.北京:文化?产业?创新[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

[] 朱岚.论孝为仁之本[J].中国哲学史.1999,(2) 1.

 

 

 

【原载于辽东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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