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排行
明朝在朝鲜之役前后的军事情报活动论析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点击数:
明朝在朝鲜之役前后的军事情报活动论析
陈志刚
【摘要】朝鲜之役是明朝君臣在前期情报工作不力、军事准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且仓促展开的一场国际战争,福建巡抚赵参鲁因早期情报工作处置失当,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朝鲜之役爆发以后,明朝君臣出于稳定东北亚封贡防卫格局的战略考虑,暂时搁置了对战前朝日关系的查勘,入朝抗倭。在长达七年的和战过程中,明军的情报来源显然是多元化的:对于福建巡抚许孚远在任期间所派遣赴日的两批情报人员的间谍活动、反间活动,应该结合情报科学的原理加以具体的辩证分析,不宜过度拔高;在朝明军从多种渠道获取情报的努力总体上值得肯定,功不可没,但亦留下了若干沉痛的历史记忆,平壤之役、尉山之役明军先胜后败皆与明军在瞬息万变的战场环境中,无法完全贯彻情报互证的原则有关。值得注意的是,朝鲜之役结束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日本以及朝鲜、琉球都曾成为明军海外情报侦控的重要对象。明朝情报工作的这种持续性、广泛性与着力点,既肇源于明朝君臣强烈的忧患意识,更是明朝军力、财力长期积弱不振、其封贡防卫体系基于地缘军事关系的变动趋于圈层性收缩的外在表征。
【关键词】朝鲜之役;在朝明军;情报活动;情报互证
《孙子·谋攻篇》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明人自建国伊始就对用间极为重视,并极大地发展了中国古代的情报学理论。从刘基的《百战奇略》来看,明人的具体间谍活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为军情搜集,“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1]其二为离间敌国君臣,“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间之。彼若猜贰,我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2]明朝封贡防卫体系的间谍活动主要通过兵部、沿边卫所哨卡、一线作战部队以及相关地方抚按直接选派得力间谍来完成,为了提高情报的可靠性和情报工作的效率,特别是遇有大规模战事,明朝政府往往会同时敕谕属国、属部派出间谍协助侦察,以期实现情报信息的相互验证,《草庐经略》就力言:“用间之法,……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者。……五间俱起,固当总而角其同。即一间之中,不可不多其人,以觇言果同否,则始为真。五间各不令相知,生间之人,亦当择其彼此素不相识者而遣之,则其所谓敌情各述所闻,吾始得较量其同否,而察其真伪。”[3]这种谨慎主要源于永乐七年八月丘福北征鞑靼,因轻信鞑靼谍者之言轻进遇伏致使十万精锐一朝覆灭的教训。从用间原理上讲,这种谨慎也是非常必要的,嘉靖年间,都御史唐顺之云:“用间使其自相疑而自为斗,最是攻夷上策,然非深得敌情则不能用间。非熟于地形,则不可以成掎角之势而夜袭敌营。且我兵形既露,虏人亦日夜为备,而匿实示虚,匿近示远,匿精壮而示羸弱,百计以疑我者,宜亦深是,故得敌情为难。”[4]至于军事间谍的活动规模、频次则依战争的规模、情报活动的难易而灵活掌握。
但具体到瞬息万变的战争之中,明朝君臣在古代情报学发展史上的这些创见却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从某种角度讲,明朝在其封贡防卫体系内外军事情报活动及其处置机制的得失成败不仅直接关系到战场上明军整体实力的发挥,亦成为明朝调控封贡防卫体系、维护本土安全的重要一棋。笔者拟选择明朝在朝鲜之役前后的军事情报活动为例,对此略加探讨。此外,学界对明朝在朝鲜之役前后的军事情报活动的研究[5]也是歧见迭出,争议较大,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既有《明史》等权威文献记载疏误的因素,也有相关学者当时搜辑史料不全以偏盖全、以主观臆断取代逻辑分析的因素,更与情报学与史学的跨学科研究开展尚不充分有莫大之关系。但也正因此,笔者的重加审视、探讨也就具有了更多的空间和意义。不当错陋之处,还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朝鲜之役前夕明朝对海外预警情报的处置
丰臣秀吉侵朝战争爆发于万历二十年四月十三日。明朝并非毫无觉察,早在万历十九年(1591)三四月间,海商陈申就率先将日本即将大举入侵的消息奏告福建方面:
(万历十八年)关白自为天授,令六十六州造船一万只,三丁抽一,计番二百万,亲督六十六州之主,拟今年三月入寇大明,入北京者令朝鲜为之向导,入福广浙直者,令唐人为之向导,闻唐人计二千人。十一月二十五日倭船至港报知,而琉球和尚差自日本回者亦如所云。(后因琉球长史郑迵危言耸听极言大明武力之盛),倭人闻之,亦各疑惧,改拟八月入寇。十二月二十五日关白又差和尚来琉球国备称,倭王拟八月兴兵袭取大明,(一)入南京,一入浙江,一入福建,大树降旗,盛载金银反间,令唐人为之勾引,三省降服,攻入北京,大明人不知刀法,十分二十分取胜。朝鲜国已造舩向导助战,暹罗、柬埔寨等处商船尽行留住,令琉球今年勿进贡大明致漏事机,抽通事官带百人驾船,限五月至日本,候八月一起渡海向导。[6]
陈申还谈到琉球并未屈从于日本,“原拟正月入贡与申驰报,因倭船在国,屡催抽舩往大明向导,延”,自己见倭情重大先行,于闰三月初十开洋,三月二十一日至漳州附近,再候南风至省城并“由(疑为“一”字)路奔报”,“若以申言谬妄” ,京师、福建方面可分别差人往朝鲜、琉球哨探,“朝鲜西南之地与日本对马州地接壤”,“琉球东北之地与日本萨摩州地接壤,二地商船不时往来,便知真伪。”陈申可谓忠悃俱见,但当时的福建巡抚赵参鲁抚闽尚不足两年,加之嘉靖以来闽浙诸省海商与倭寇内外勾结骚乱沿海数十年的影响在明臣的头脑中早已根深蒂固,成为先见,因而对此次预警作出了完全错误的处置,赵参鲁下令逮捕陈申,并以暴力手段压制福建军中不同意见者,《甬上耆旧诗》卷25记载其事:
有陈申者,以倭报至,言其势甚张,人情震动。公察其状曰:“是将勾倭以自为功耳。”立械繋之,谓:“倭来即斩汝。”已而,倭竟不至。漳卒哗,有司惧其为变,欲勿问。公曰:“废法以养骄,乱之道也。”缚其魁,斩之一,军詟不敢动。[7]
但至七月,事情有了新的进展,据《明神宗实录》卷238载,在七月壬午,大学士许国等已接获“日本倭奴招诱琉球入犯”的信息,该信息为“浙江、福建抚臣共报”,并于次日题奏上闻,并认为此事“盖缘顷年达虏猖獗于北,番戎蠢动于西,缅夷侵扰于南,未经大创,以致岛寇生心,乘间窃发,中外小臣争务攻击,始焉以卑凌尊,继焉以外制内。”[8]这份题奏颇为耐人琢磨,“日本倭奴招诱琉球入犯”,其语义表述重点显然与前面陈申强调琉球并未屈从于日本威胁的奏报迥然不同,据此来看,浙江巡抚常居敬、福建巡抚赵参鲁联名奏报的倭情似乎另有来源,既为联署,浙闽两省的情报来源应为同一个,且常、赵二人对该情报判断一致,但该奏报表述如此谨慎且语焉不详,又令人深疑赵参鲁是否就陈申之事移咨以敢言著称的常居敬,二人出于慎重起见仅作事实性的陈奏,不对琉球的政治动向加以判断。其间细节已无从查考。
但在常、赵联署向朝廷奏报倭情十天之后,琉球王尚宁也派遣使臣通事郑迪来福建通报明朝:“关白自为天授,令六十六州造舩,声言二万只,抽番二百万,亲督各王,拟今年三月入寇大明。”因琉球长史郑迵危言耸听极言大明武力之盛,“倭人闻之,亦各疑惧,乃改拟今年九月入寇。至(十二月)二十五日,关白又差人来国,令琉球进贡日本,勿往大明致漏事机。”[9][10]琉球向为明朝的忠顺属国,其通报内容又有部分与陈申不谋而合之处,引起赵参鲁的注意,但赵参鲁仍固执地坚信欲来侵扰大明的不应该是日本军队而应是规模较小的倭寇,因而其进攻也不可能是如琉球使臣所言道经朝鲜,而必定踵袭故事,从闽、浙诸沿海地区登陆,因而径直单独奏报“贡夷附报倭衅”[11],此奏见于八月癸巳科臣王德完的题本,次日明廷又接到赵参鲁的题奏:“琉球贡使预报倭警。法当御之于水,勿使登岸;奸徒勾引,法当防之于内,勿使乘间;(福建)岁解济边银两,乞为存留;推补水寨将领,宜为慎选;至于增战舰、募水军、齐式廓、添陆营,皆为制胜之机,足为先事之备。”[12][13]兵部覆议,从其议。赵参鲁随即于福建沿海着手备战,“五寨共添福鸟船四十只;海坛游增福船一只、鸟船四只;浯铜游增福船二只、鸟船四只。共享船价五千九百余两,应增器械火药约用三千余两。北、中二路,共增浙兵三营,共一千九百名有零,岁增饷二万四千七百余两”,对其所增加粮饷,户部允其从福建每年的解边银钱粮中截留支用。[14]但显然赵参鲁在将琉球使臣入告之事奏报明廷的同时也参以己意通报了常居敬,因此常居敬上报其防范倭寇来犯的措施甚至要早于赵参鲁一天,常氏提及备查险要、修理城垣、制造火器、拣选将领四项举措,并将其中切要事宜列为三款:其一,增造一号福船32只,每只配置士兵70名,加上现有福船及草搬等船共调兵3220名;其二,关于浙省沿海卫所的具体防守,“一于临、观二卫及定、昌二卫军役各选练一营以备协守,至舟山越在海中合于金衢,募精兵五百名汛期调赴,其珠明炎亭合于温处,参将标下添设陆兵,一总于金乡、盘石等卫挑选军兵,一总以备策应”;其三,上述添造兵船、增置营伍,计费银84800余两,因浙省无所措处,奏请明廷允准暂留浙省一年的两关商税银、抚按司道府县赃罚银、蜡茶折银、派剩米折银、户部事例银,以充兵费。 [15]
同年,日本萨摩藩主岛津义久的近侍医生江西吉安府人许仪后,也获悉丰臣秀吉胁迫琉球筹粮济师,又约朝鲜借道并承担向导之责,日本将于次年入侵明朝后,于当年九月初三、初九、二十五日三次设法托人传信给明朝,在第三次传信中,其好友江西抚州人朱均旺不负所望于万历二十年正月十六日搭船逃离日本,于二月二十八日至福建大岞湾,将许仪后的密报呈送福建军门张汝济,张随即奏报朝廷。许仪后的密报,长达5600余字,详细报告了丰臣秀吉准备侵明的计划、准备情况,及其胁迫朝鲜、琉球从征的情况,建议明朝应及早勒重兵入朝、以逸待劳痛奸来犯日军。[16]
但琉球使臣与陈申、许仪后所提供的这三份情报对琉球、朝鲜在日本侵华计划中的真实态度与角色表述不清,特别是对朝、日关系的表述存在相左之处,琉球并未提及朝鲜,陈申称“朝鲜国已造船向导助战”,许仪后称:“(万历十八年正月十八日,1590年),琉球遣僧入贡。(关白)赠金百两,嘱之曰:‘吾欲远征大唐,以汝琉球为导。’……五月,高丽国贡驴入京,(关白)亦以嘱琉球之言嘱之,赐金四百两。今秋初一日,高丽国遣官入贡为质,催关白远行。九月初七日,文书行到萨摩,整兵三万,大将六员,到高丽会齐取唐。……限来年壬辰(1592年)春起身,关白三月初一日开船。”两相比较,在琉球的奏报中,尚看不出朝鲜是否附日;而在陈申、许仪后的密报中,朝鲜俨然已成为日军的同盟者,且催促日本及早开战;而朝鲜此时恰恰无一使、一语相报。因此,陈申、许仪后的密报令明廷上下大为震动,尽管曾经出使过朝鲜的大学士许国称“朝鲜至诚事大,必不与倭叛,姑待之”[17],万历帝也深疑朝鲜之政治动向,下令辽东都司查勘,朝鲜迫于压力,先后于八月、十月派遣金应南、韩应寅赴北京申辩。朝鲜自万历十八年即已与日本有邦交往来,不论朝鲜是否同意与日本结盟,至少朝鲜知晓日本准备侵明之事,但朝鲜为了自己的利益,先是对明朝政府知情不报,极力隐瞒,直至明朝再三移咨查核,才于万历十九年十一月以一种不相关涉的第三者姿态奏报明廷:“本年五月,内有倭人僧俗相杂,称关白平秀吉并吞六十余州,琉球、南蛮皆服,明年三月间要来侵犯。”[18]此事至少显示出朝鲜外交政策的极端自私与短视。且反诬琉球附日,把水搅浑,此为无赖之举也。而万历帝虽然下诏给朝鲜国王李昖:“该国侦报具见忠顺”,加赏以示激劝,并着兵部申饬沿海提防日本入侵。[19]但实际上,这时的明廷在军事准备方面颇多顾忌、踌躇。
但明朝福建方面已开始进行人事变动,甫任两年巡抚的赵参鲁,未及第三年的上计,即被改任大理寺卿[20],显然与其处置海外倭警预报失当有关。六天后,经台臣会荐,以“温文爽练”的太常寺卿张汝济继任福建巡抚[21]。此外,新任福州知府何济高也对陈申所掌握的日本信息十分关注,“数引申慰劳问讯,而阴求习倭者伍应廉、朱君旺往萨摩藩通许仪后”[22]。显然,福建方面的备战已开始升级。
二、朝鲜之役中明朝各方面的对日情报活动及其评价
万历二十年四月十三日,日军侵朝战争爆发,“(丰臣秀吉)遣其将清正、行长、义智,僧玄苏、宗逸等,将舟师数百艘,由对马岛渡海陷朝鲜之釜山,乘胜长驱,以五月渡临津,掠开城,分陷丰德诸郡。朝鲜望风溃,清正等遂逼王京。朝鲜王李昖弃城奔平壤,又奔义州,遣使络绎告急。倭遂入王京,执其王妃、王子,追奔至平壤,放兵淫掠。”[23]在一个月时间里日军即由对马海峡推进至平壤附近,朝鲜可谓一溃千里,失败的速度令人惊诧。在刑曹判书李恒福等人的坚持下,朝鲜开始向明朝求援。[24]至此,战前朝日关系之真相已成一桩悬案,不论先前朝日是否结盟、现今朝鲜是否为丰臣秀吉所愚弄,为了守御辽东起见,明朝都要尽可能地联朝抗日。但当时,辽东地区盛传:“朝鲜与日本连结,诡言被兵,国王与本国猛士避入北道,以他人为假王,托言被兵,实为日本向导。”[25]于是,兵部尚书石星密谕辽东方面遣崔世臣、林世禄等以采审贼情为名,驰至平壤,欲借机觐见国王李昖以审其真伪,但李昖仅命殿前黑团领接待二人,自己并未出面,二人因而未能审其真伪而归。[26]万历二十年(朝鲜宣祖二十五年)六月丙午,李昖离开平壤至宣川。明朝兵部又令辽东巡按李时孽派遣曾经随从王敬民出使朝鲜并见过李昖面目的辽东指挥宋国臣赍咨至宣川,借机探查是否为李昖。兵部的咨文措辞极为强硬,语带质疑与威慑之意,曰:“尔国谋为不轨。” 又曰:“八道观察使,何无一言之及于贼? 八道郡县,何无一人之倡大义? 何日陷某道,何日陷某州,某人死于贼,某人附于贼,贼将几人,军几万? 天朝自有开山大炮、大将军炮、神火标枪, 猛将精兵,雾列云驰,倭兵百万,不足数也。 况文武智略之士, 足以灼见奸谋。逆节凶萌,虽有苏、张、鞅、睢之徒复生于世,安得窥天朝浅深乎? ”[27]这显然是缺乏有力证据下的政治试探。直至得到宋国臣的确认以后,万历帝才基本解除了对朝鲜的戒心,决意援朝抗倭。但值得注意的是,万历帝同意出兵仅仅是暂时解除了对朝鲜的戒心,并不代表万历帝相信朝鲜使臣的申辩。因为在朝鲜之役结束的十余年里此事仍然一再被提起,特别是万历二十七年二月朝鲜之役刚刚结束明军即将撤归之际,万历帝基于兵部赞画主事丁应泰的报告曾下令对朝鲜再次勘查此事[28],在万历四十年、四十四年明朝强化对日本、琉球的监控时,朝鲜都无一例外地成为仅次于日本的重点监控对象纳入明朝海外情报侦察工作中,这都显示出明朝很多军政大臣包括万历帝本人对朝鲜君臣的再三辩解是不甚相信的,抚慰朝鲜君臣、出兵朝鲜更多的是出于稳定明朝东北亚地区封贡防卫格局的战略考虑。
至万历二十年六月庚寅,明朝辽东镇兵作为第一支部队奉诏驰援朝鲜,游击史儒等先战死于平壤,七月副总兵祖承训赴援,与倭再战于平壤城外,再次大败,祖承训仅以身免。祖承训的惨败提醒明廷,日军准备充分、战力不可小觑,而明军对日军情况一无所知,于是,八月,明朝又以兵部侍郎宋应昌为经略,都督李如松为提督,准备出兵。九月,琉球飞报至,“查得声闻关白自王,造船万只,倭国六十六州分备盘粮、各驾船只,限以本年初冬路经朝鲜,入犯大明事情。”[29]这份传报再次印证了许仪后在万历十九年九月获得的“到高丽会齐取唐”、“来春渡高丽,征辽东,取北京城”的情报,使日军的首要进攻路线得以明晰,宋应昌、李如松遂于十二月二十五日率大批部队入朝御倭。同时,明朝自己的情报工作也因此提上日程。兵部尚书石星“募能说倭者侦之,于是嘉兴人沈惟敬应募。星即假游击将军衔,送之如松麾下”[30][31]。同年十二月受石星密遣的另一批明朝间谍人员史世用等亦赶至福建巡抚许孚远处[32],次年四月,许孚远 “密行泉州府同安县选取海商许豫船只,令世用扮作商人,同往日本萨摩州”[33]。史世用、郑士元、许豫、张一学、张一治一行共五人于万历二十一年七月初在日本庄内国内浦港登陆。其后兵分三路,分头活动,特别是史世用、许豫二人通过在日明人许仪后的引介成功与萨摩藩主岛津义久的重臣幸侃(伊集院忠栋)进行了一次简单接触。[34]在情报活动完成后,许豫于万历二十二年二月顺利回到福建,张一学、张一治稍后,于三月十五日返归。许豫、张一学、张一治三人的详细奏报见于许孚远的《请计处虏酋书》。但将《请计处虏酋书》与侯继高《全浙兵制·附录近报倭警》中收录的许仪后密书相比勘,不难发现许仪后这份密报的及时、详确、完整性,而许豫诸人只是从更多的细节上对许仪后密报的多方验证与进一步丰富而已,许豫诸人所获有价值的新情报并不多。另据《李朝实录》记载,与史世用同船前往的尚有福建海商黄加、黄枝、姚明、姚治衢四人,他们在“关白住城贸易”时与被掳朝鲜人廉思谨邂逅,意外获知:“往年,游击将军沈惟敬进兵朝鲜之时,与倭连和;而送倭之时,约送徐一贯、谢用梓于倭王。倭王与沈惟敬约曰:‘可送大明王女于日本也。若然,则大明王女为倭王妃,而明年不往征,永永天地相好。’云云。” [35]此事迅速经福建巡按刘芳誉转奏上呈,但万历帝认为“和亲之说无据”,此浮说不足为信。同年五月,兵部尚书石星具疏陈辩:“款事之始,终以平壤缓兵,而约以王京愿退而许;以晋州之破而再拒;以王子陪臣之还,而再订。然后,有封而不贡之说,有退而后封之说,其成与否,臣又何心?” [36]但都给事中乔胤仍然继续劾奏沈惟敬阴许和亲,“请亟捕逮,并收李如松”,遭到万历帝“降旨切责”。[37]万历帝甚至怀疑言官们抓住和亲一题大做文章的背后有党争的影子,下令对引出事端的御史唐一鹏、诸龙光等人追查幕后主使人。[38]总之,因许豫等上述三批率先归国奏报倭情者皆为商人,不谙军旅变诈之道,不辨消息真伪良莠,徒有报国之心摭拾所见所闻耳,并未为明朝带回有重要价值的情报。唯有指挥史世用于万历二十二年正月回国时因遭风沉船被迫与其承差郑士元返归萨摩藩,在该地又流落了七个月左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巧遇琉球赴日使臣得以搭乘使臣之船经琉球返归福建泉州,时为十二月十三日。因此意外之经历,史世用关于日本的情报自然胜于许豫等昔日同行诸辈,这恐怕是他归国后独能编成《倭情备览》的重要原因,在《倭情备览》一书中,“沈游击前后通关白之书,许仪后、廉士谨等通于边将书及晋州陷城时满城男女皆死而无一人屈服之状,无不备载。其末誊载庚寅年黄允吉等赍去书币及礼单与贼酋书契。”[39]特别是他了解到琉球虽与日本有所往来但并未附日的情况,对明朝在军队调派上集中兵力入朝作战而不必分兵于东南沿海起了重要作用。此外,从情报分析的专业角度来看,史世用此次日本之行的另一个重要收获在于,面对一个崇尚权谋、变诈多端的日本,他通过万历二十一年九月初三日许仪后引介他以客商身份觐见幸侃,以及所获得的许仪后“通于边将书”,确证了许仪后这个人及其政治上倾心于大明的真实存在,并首次与之取得了联系,而客商一节同时也表明许仪后在萨摩藩极为有限但却十分重要的情报活动能力。这是上述八人中唯有史世用得到重用,于万历二十六年调赴朝鲜战场担任董一元部军中参谋的重要原因。
但福建巡抚许孚远不仅对此次间谍活动之得失原因缺乏深入的检讨,相反受到了许豫诸人奏报的影响,对反间日本诸藩与丰臣秀吉的政治关系产生了幻想。恰在万历二十二年二月许豫回到福建密报前后,福州知府何继高从其先前所秘密派遣“往萨摩藩通许仪后”的伍应廉、朱君旺两人那里也获悉丰臣秀吉与国内诸藩矛盾重重的情报,“尽知许仪后效忠中国之心与萨摩君义久报仇于秀吉之志”,两个情报源相互契合印证,恰好,随后岛津义久“遣亲信张五郎至闽投见” [40],许孚远因此而认为:“今日之计,莫妙于用间,莫急于备御,莫重于征剿”[41],于万历二十二年六月又派遣“把总刘可贤及伍应廉、张五郎等渡海,阳作檄书一道谕平酋罢兵,令之不疑,而阴结仪后,使劝义久,图酋自效,计甚秘密”。许孚远、何继高对此次间谍日本之行报以非常大的期望,“欲藉久以挑引诸国,共图平酋。令自救不暇,则朝鲜不救自全,中国不防自固” [42]。然而自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至次年正月,明廷已开始与日本关白媾和,明朝最初派遣临淮侯勋卫李宗城、五军营右副将杨方亨署都督佥事,为正副使去东京,旋又改为杨方亨、沈惟敬。明朝的和谈条件是,日本撤兵、睦邻、协助压制倭寇侵扰大明的活动,大明封关白为日本国王,但不许贡、市:“封尔平秀吉为日本国王,……世居尔土,世统尔民。自封以后,尔其恪奉三约,永肩一心,以忠诚报天朝,以信义睦诸国。附近夷众,务加禁戢,毋令生事于沿海。……至于贡献,固尔恭诚。但我边海将吏,惟知战守,风涛出没,玉石难分,效顺既坚,朕岂责报,一切免行,以绝后衅。”[43]明廷坚持许封但不许贡、市,不是出于对沈惟敬在参与明、日议和过程中的行动表现的怀疑,而是源自万历帝对先前沈一贯意见的采纳。早在万历二十一年,日本使臣即曾与明朝使者反复谈判,要求与中国通贡、互市,为此,沈一贯特于该年上疏力止之,他认为,许日本贡、市与现行海防措置规划互相矛盾,无以弥合,不应为属国朝鲜之安危计而置本国沿海防卫于不顾:
贡市成,则吾之于倭当客之也。苟吾方客之,而彼实以盗自为,……于斯时也,不防则有患,防之则示以疑。将防之乎,不防乎?……今既客之矣,客之则不当防,防之则不当客。防之不已,则客之不诚,是召乱也。大抵防之是正理,客之是权术。权术不可久,正理不可废。关白之求贡市,何不于朝鲜而于宁波?朝鲜无可欲,而宁波有可欲也。……夫朝鲜虽属国,外臣也;宁波虽裔郡,王土也。为救外臣之危而危王土以从事,养其一指失其肩背而不知,智者不为也。[44]
万历帝早已俯从其议。不论日本方面最终是否接受明朝的条件,媾和之际,明朝自然不会鼓动日本诸藩反抗关白的统治,再者,中日悬隔于茫茫逾1100公里大海之两端,这原本就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空想。然而,明朝的议和条件,根本不能被侵略欲望极强的丰臣秀吉所接受,万历二十五年正月战端很快再起,沈惟敬主导明、日和谈四年有余终致盟败,万历二十五年十二月,沈惟敬被斩,兵部尚书石星随后被论死。
期间,万历二十三年五月底,刘可贤携岛津义久的“军师”大隅州正兴寺倭僧玄龙回到福建,当时,明、日和议虽屡遭大臣疏劾充满波折毕竟仍在进行中,而且,当时明廷对巡抚许孚远与福州知府何继高的反间活动并不认同、不以为意,且有节外生枝之嫌,现存史料无法说明明廷是否出于预防二人措置失当起见,总之,二人相继被调离福建,先是在万历二十二年七月,山东道御史甘士价疏劾许孚远作为抚臣“道学自负,经济全疎,似难立于军民之上。以后推用,务须才品相参,无使虗名眩实,此抚臣不可不择也。”[45]随后,许孚远被明升暗降调任南京大理寺卿,调令于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下达,许孚远至迟在万历二十三年正月即已离开福建;[46]何继高不久也被调任河间长芦运使[47],“玄龙无可告语,事遂寝息。”[48]但即便不是明廷有意的调动,也足以体现明廷对许、何二人第二次反间活动之轻忽。事实上,造成第二次间谍活动无功而终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继任福建巡抚沈秱对玄龙的身份、地位、使命也并不信任:“先生(沈秱)至(闽),刘携倭僧与其众至。先生谓檄中语轻重不可知,驱之则我失信,招至幕府,山川夷险入奴度中,非计。故纾其道,日踯躅榛莽间,戒驿使盛言,新府幕练兵,有言媾者立斩,斩已数百人,倭惧,请归,故纵之,遂绝闽浙,专向辽阳道矣。”[49]何继高后来在其《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中回忆称玄龙为岛津义久的军师,但未提及更确切的佐证依据。相反,细观万历二十二年许孚远奏疏所载玄龙以大隅州正兴寺僧身份向明朝谍商许豫问话的具体情形,却颇有一些值得推敲、置疑之处,当时的具体情形如下:
(万历二十一年)九月初三日,豫备段匹礼物,以指挥作客商,仪后权重译,进见幸侃。……九月十九日,被奸人泄机,有大隅州正兴寺僧玄龙来内浦,就豫问曰:“船主得非大明国福建州差来密探我国动静之官耶?”豫权答曰:“是。因尔国侵乏高丽,杀害人民,我皇帝不忍,发兵救援。近闻差游击将军来讲和,我福建许军门听知,欲发商船前来贸易,未审虚实,先差我一船人货来此,原无他意。”倭使将信将疑。……十一月内,义久会幸侃等又差倭使名黑田唤豫覆试前情。通事就倭僧玄龙与豫面写对答,喜为足信,将豫原买硫黄二百余担准载带回,仍奉文书一封、旗刀二事,付豫进送军门,以图后日贸易通利之意。延至今年正月二十四日豫始得回,携带同伴商人郑龙、吴鸾及先年被虏温州瑞安人张昂,并倭酋义久所上文书一封、旗刀二事,幸侃送豫盔甲一副,又庄内国倭酋送豫倭刀一把,根古国倭酋平重虎送豫鸟铳一对,逐一呈报。……及察倭僧玄龙与豫对答语气,义久等甚有“恶成乐败”之意;豫于写答间,亦微有囮诱之机。[50]
从问话时间顺序来看,玄龙先于黑田,前者为九月十九日奸人泄机之后,后者则迟至十一月内;从程序上看,玄龙是一寺僧,且为一人问话,黑田则直接受差于岛津义久、幸侃二人,且有通事在场进行笔录。由此看来,玄龙未必是岛津义久、幸侃的属下,也可能是庄内国、根古国藩主的属下,即便是岛津义久、幸侃的属下,玄龙的地位也明显居于黑田之下,黑田且受差遣于义久、幸侃,幸侃为义久之重臣,则玄龙必不是义久之军师,无疑矣。至于许豫的作答最终获信于日本诸藩主,大概与日本备悉万历二十一年吕宋华商因潘和五事件被大规模驱逐出境,闽人外洋商贸因而受限有关。观萨摩、根古国、庄内国诸藩皆赠送礼物于许豫,愈见其欲与福建开展贸易之迫切愿望。从这种角度看,沈秱对玄龙之来有所疑虑也不无道理。按臣周维翰劾以“福建所遣侦探日本(之)刘可贤受关白财物,又私带夷僧入境,……可贤既邀重货必有轻诺,日本既捐大利必有厚望,恐因而启衅”,万历皇帝遂下诏,“今后沿海地方,只宜修整防御,毋得擅遣侦探,以生事端。”[51]福建的谍报工作至此暂告一段落。万历二十六年,丰臣秀吉死,“萨摩酋义久以密书抵仪后,言秀吉死状,抚臣以闻”[52],这个消息显然与琉球的奏报相互印证[53],时任江西布政使的何继高闻讯立即建议,“仍宜以倭事属诸二人,令君旺辈往宣朝廷威歆,以爵赏俾招服诸国,召还清正,永为不侵不叛之臣。”[54]此议并无下文,显然明廷并不认可,没有采纳,此议再次无果而终。
综上来看,许孚远在任期间的谍报成绩,虽然明人从总体上予以肯定,“闽中……数辈往,虽不能悉其委屈,然而略得其梗概如前所说者,亦此数辈之力”,但也毫不客气地指出,福建所遣诸间谍虽赴日本,但“不能悉其委屈”。 [55]除了史世用不虚此行外,福建方面另外一次有价值的情报是,万历二十六年十月福建都御史金学曾关于丰臣秀吉的死讯的报告[56],则亦非福建所遣间谍赴日获得,而是源自当年对许仪后从日本发来的密报、琉球使臣从日本刺得转呈大明的密报的互证。
因此,戎马倥偬、艰难血战之际,明朝自然不会完全依赖福建方面数谍之努力。在朝明军更是另有其情报来源,笔者查出如下诸端:(1)明朝国内军事官员对日本的情报分析。如,万历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九日,时在朝鲜之役中担任经略的宋应昌[57],在给其友人总督京营戎政李言恭的信中曾说:“久因拮据戎事,致疏裁候,罪歉何如。然仰企故人之私,即身寓玄菟,未尝顷刻置也。昨辱飞翰下惠,兼惠日本志籍,示彼出没,资我运筹。具见门下留心国事,感甚。”[58]李言恭撰有《日本考》,信中所提盖即此书及相关资料。(2)在朝明军一线部队及邻近驻扎的辽东守军自己所遣间谍获得的情报。由于其所遣皆为经过严格挑选、训练的专业间谍,军事素质极高,加之明军入朝伊始在《军令三十条》中即规定:“哨探士卒哨探不实、瞭望士卒瞭望不真,因而误事者斩。”[59]因而,明军间谍所获日军情报也颇为可靠,成为在朝明军实施作战行动、明廷大臣决策和战行止的重要参考。谷应泰在其《明史纪事本末》中简略提及了三个这样的案例。兹录如下:
(万历二十一年)三月,经略宋应昌檄刘綖、陈璘水陆济师,上益发帑金二十万佐军兴。时谍者言:“王京倭二十万,且声言关白扬帆入犯。”李如松分留李宁等驻开城,杨元等军平壤,扼大同江接饷道。李如柏等军宝山诸处,为声援。查大受等军临津,而将锐卒东西?应。闻倭将平秀嘉据龙山仓粟数十万,从间道纵火尽焚之,倭乏食。[60]
(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封议定,命临淮侯李宗城充正使,以都指挥杨方亨副之,同沈惟敬往日本。……适谍报熊川岛倭船三十六号,业起行归,石星遂谓封事必可成矣。[61]
(万历二十五年)二月,再议东征。时封事已坏,而杨方亨诡报“去年从釜山渡海,倭于大版受封,即回和泉州”。然倭责朝鲜王子不往,谢礼又?,仍留釜山如故。谢表后时不发,方亨徒手归。至是,沈惟敬始投表文,案验潦草,前折用丰臣图书,不奉正朔,无人臣礼。而寛奠副总兵马栋报“清正等拥二百艘,屯机张营”,方亨始直吐本末,委罪惟敬,并石星前后手书,进呈御览。上大怒,命逮石星、惟敬按问。以兵部尚书邢玠总督蓟辽,改麻贵为备倭大将军,经理朝鲜。佥都御史杨镐驻天津,申警备。杨汝南、丁应泰赞画军前。[62]
(3)日军方面之明人提供的情报。见于记载且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许仪后、郭国安二人。万历二十二年底,许仪后趁赴朝为巨济岛日军治疗疫病之际密告明朝:日本并无议和诚意,丰臣秀吉将于次年继续侵扰大明,应该早为之备。再如万历二十六年九月明军中路董一元部裨将茅国器更是在日军望津营主将闽人郭国安——石曼子(岛津义弘)的属将——的暗中襄助下才突破晋江对岸日军的封锁,望津营日军被迫退回泗川老巢。[63]同年九月、十月明朝分别通过琉球和许仪后的密报获悉,七月丰臣秀吉已死,明人所不知者在于,当是时,丰臣秀吉之子“金哥幼,国中潜谋篡夺,三将皆欲归,莫敢先发”,德川家康等欲撤军出朝鲜而令未达,茅国器乃遣其弟茅国科持檄往见岛津义弘,晓以利害,劝其撤兵,“郭国安从旁赞之,义弘诺。国安私谓国科曰:‘国有大故,势将疾归,所恃者釜山数月粮耳,粮尽当归矣。’已而,清正粮果尽,告借义弘,义弘不许,清正乃先撤尉山之师,义弘、行长以次而撤。”[64]从万历二十六年十一月始,至万历二十七年三月,三路日军共21寨全部撤出朝鲜。可见,许仪后、郭国安的倭情密报于明军结束朝鲜之役确实功不可没。[65](4)朝鲜方面提供的情报。但相比于明朝本国军队以及琉球搜集情报的努力,朝鲜对日军的情报搜集与甄别显然极不严谨,极不负责,平壤之役、尉山之役,明军最初都取得了战场主动权,胜利在望,其后皆因轻信朝鲜方面提供的虚假情报而终致一败涂地,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中简略记载其事如下:
(万历二十一年正月,平壤之役后)援师既连胜,有轻敌心。二十七日,去王京七十里,朝鲜人以倭弃王京遁告。如松信之,将轻骑趋碧蹄馆。[66](卒有碧蹄馆之败,明军精锐多丧失,被迫退往开城)
(万历二十五年十二月,明军包围加藤清正,发动尉山之役,初战告捷,随即围之而待其败),诸将议曰:“倭艰水道,饷难继。苐坐困之清正可不战缚也。”镐等以为然,分兵围十日夜。倭用炮者,从隙发,多命中,弹皆碎铁为之,中多迭伤。然倭亦饥甚,瞰我师稍怠,伪约降缓攻,而冀行长来援。行长亦虑我袭釜营,不敢轻进。乃选锐卒三千,虚张帜蔽江上。朝鲜将李德馨讹报海上倭船扬帆而来,镐不及下令,?马西奔。诸军无统御,皆溃。清正纵兵逐北,我兵死者万余,游击卢继忠三千人殱焉。镐、贵奔星州,撤兵还王京,……诸营上簿书士卒亡者二万。[67]
战机、军情倏忽万变之际,明军因朝鲜遭受日军蹂躏,而不加甄别轻信朝鲜方面提供的情报,其教训可谓至深,其结果可谓至惨,至痛!
为了保证战争行动的顺利实施,在朝明军不仅从各个渠道加强对日军情报的搜集,还制订了十分严苛的反间谍条令,规定:“前锋将领遇有倭中通士、说客至营或拏获奸细,即时解赴本部军前,听指挥发落。有敢私自放归及容隐不举者,副将以上按军法参治,副将以下斩。……各营将领有不严束兵士、谨防奸细以致漏泄军机者,自参将以下斩。……夜巡官军不小心巡缉,偷懒误事者斩。”[68]上述诸条令制定于万历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即明军入朝作战之初。可以说,严格的情报活动管理是在军队数量上居于劣势的明军,能够与日军在朝鲜拉锯七年之久的重要保障之一。
三、朝鲜之役后明朝对日本、朝鲜、琉球的长期情报侦控
值得注意的是,朝鲜之役以后相当长时期内防范日本入侵仍然是明朝的情报工作重心。万历三十年六月,“倭送回被虏卢朝宗等五十三名,并缚南贼王仁等四名。福建抚按以闻,下兵部覆议:‘岛夷送回被虏至再,今且解南贼四名,迹似恭顺矣。但夷性冣狡,往往以与为取,则今日之通款,安知非曩日之狡谋,妥当加意堤备,以防叵测。除卢朝宗等发回原籍安插外,请将王仁等即行处决。仍申饬将吏训练兵船,严防内地,密差的当员役,远为侦探,诸凡海防兵食等项,悉心计处,期保万全,毋致误事。’报可。”[69]万历三十七年三月,日本派遣3000人入琉球,执中山王以归,并迁其宗器,“四月入我宁区牛栏,再入温州麦园头,五月入对马岛,倭酋云苏等来致其国王源秀忠之命,欲借朝鲜之道通贡中国。三十八年闰三月,薄我宁区坛头,又两遣伪使觇我虚实”。万历四十年,辽东方面又奏报,“平义智称其国王家康欲遣近臣入朝鲜”。 [70]上述琉球、朝鲜方面的情况于万历四十年六月俱为浙江总兵官杨崇业侦知并奏报明廷,杨宗业对日朝之通贡交涉深表忧虑:“探得日本……近又用取对马岛之故智以愚朝鲜,而全、罗、庆、尚四道半杂倭奴矣。……宜敕海上严加训练,着实举行,至于稽查海外夷使,责在抚道。并移咨朝鲜国王,严禁倭奴之入全、罗、庆、尚者,一如中国之禁。”万历帝从之。[71]恰好万历四十年七月,福建巡抚丁继嗣奏报,琉球使臣柏寿、陈华等以日本释归其王为由持咨入贡,但贡非其时,不预先通报,贡船出入倏忽且不服福建地方官军的盘验,贡使成员多至百余人,且“半系倭人”,贡物中亦夹杂日本盔甲[72],引起明朝政府的高度警觉,兵部进言:
倭自釜山遁去十余年来,海波不沸,然其心未尝一日忘中国也。……封豕长蛇,其衅已见。数十年来倭所垂涎者,贡耳,故既收琉球,复纵中山王归国,以为通贡之路,彼意我必不入倭之贡,而必不逆琉球之贡,或仍如三十八年约毛凤仪、蔡坚之事。总之,倭不可不备,备非徒设,在务得其情以制御之。……倭之桀骜似虏,而狡诈过之。闽中贡夷必有倭之枭雄渠魁潜匿其间者,因形知情,因情知事,不测之缄固已在此,勿问异日矣。福建军门应遣熟知夷情者入海诇探中山王归国否,如中山王仍有其国,则二百年之封贡犹知戴我;如制其国中者倭也,则闽乃与浙东宁区、定海、舟山、昌国等耳,我之备倭当又有处矣。若平义智之书,其情似不尽具于书,然固朝鲜之一大利害也。窃意倭使来,必以其众至朝鲜,边臣必不能止其众于外而独以一二使者入。入,则朝鲜之祸可立至矣。若复据事凌逼有如咨中所言,即朝鲜之衅以乱朝鲜,因以胁其君臣,而震以必从之势,且以朝鲜离携于我,可一折而入于倭。倭又岂必在舟楫之间角干戈之胜哉?则固东事之隐忧也。今应明谕朝鲜君臣,控守南鄙,一以自强为主,即有倭使,第令边臣严兵待于境上,勿延入境。仍听辽镇抚臣选差晓机宜者,往彼国密探情形,果否已在王京,果否人事修举,所据事凌逼何状,故曰务得其情以制御之也。[73]
至此,明朝已经将琉球、朝鲜都纳入到明朝防倭的谍报工作范围之内,而万历帝鉴于倭情的潜在严重性亦尽从兵部之议。而自万历三十八年朝鲜恢复其釜山港与日本对马岛的粮食交易以后,日本仍然“阴图启疆,为患不已”,万历四十一年九月浙江总兵官杨宗业奏闻:“海上流言,有谓倭图釜山朝鲜畏服者”,朝鲜光海君李珲疑不自安,具疏陈辩。万历帝下诏抚慰李珲,但同时要求朝鲜加强对釜山港内日本商船的监管:“朝鲜世称恭顺,朕所素知,倭奴窥伺,还严行修备以绝狡谋,不必以道路讹传自生疑畏,其釜山港口设市照该国先年条议船只数目、留浦日期,不得尺寸踰越,以启戎心。” [74]
当然,明朝君臣亦明确认识到,单纯的情报侦控难以有效遏制以日本为首的海外敌对势力,难以长期保障明朝封贡防卫体系的长期稳定。特别是至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意识到日本可能已经实际控制琉球国中山王,并可能“挟其代请互市”并“欲假此窥伺中国”以后[75],明朝开始重视经济手段在陆基国土防御中的辅助作用。明朝将业已带有深刻的日本背景的琉球朝贡的贡期从二年一贡改为十年一贡[76]。尽管明廷早在万历二十二年就认识到维护琉球的稳定于闽、广沿海防倭关系甚大:“(琉球与日本)地势联属,倚山而□;风顺开洋、逆收山,无波涛之险。由萨摩□船,四日可到琉球北山。……若(日本)果据北山,则琉球必为所得,而闽、广为其出没之地,盘踞骚扰,将无宁岁。”[77]“兹钦限十年一贡,贡以十年,则衣物无所赀,是驱之倭也”,但明廷也只是在贡市贸易上做了些许让步:“十年一贡以守明旨,其它岁宜令市易海上,以示羁縻;贡则许入内地,市则定于小埕地方。”[78]天启三年三月,经礼部议准又将十年一贡改为五年一贡。[79]这是明朝在朝鲜之役以后鉴于四方多事,军力、财力俱衰,不得不对其封贡防御体系进行圈层性收缩的无奈选择。然而,允琉球市于小埕地方这种看似无奈、无为的举措亦是于收缩取舍之际寓有寓禁于市、藉琉防倭之深意,万历四十四年(1616),时任吏部考功司郎中的董应举对此事有如下解释:
至若琉球,往时,岁市易于我以转市他岛;自“十年一贡”之旨下,汉物之外,市者少。于是通倭者大得利,相踵以去。初犹候风,今即秋冬亦往;名虽禁之,实不能禁。得利,即淫赌游荡,且生外心,勾引为非,从来之势也。今开琉球之市于外寨交易,则外货流通;奸人牟利者,近亦得售。不待生心于鲸鲵之窟,而勾引可潜消。或曰:“倭以琉球市,将如之何”?曰:“琉球人贡则受之;琉球以倭人贡,则我严备而却之。不去,则杀之;总得汉物耳,何苦来而得却也!且与其以鸡笼市也,孰若以琉球市;与其阑出而酿勾引也,孰若开一路于琉球!”[80]
这不是明代与日本绝交、绝贡政策的变相更改,而是明朝仿照对嘉靖倭乱后开放漳州月港通南洋以杜国人通倭的做法所做的变通,是在坚持限制性开海政策的前提下,把日本以及与日本存在密切经贸关系的东南亚诸国包括琉球一并列入到海上防禁的范围之中。这是一种更为巧妙的侦控与坚持。
四、结语
综观明朝在朝鲜之役前后的情报活动及其处置始末,可谓小有成绩又颇为复杂,颇多无奈。说其小有成绩,在于明军情报人员(当然包括福建方面的努力)历尽艰辛其所获得的极少量却十分重要的信息有力地支持了在朝明军的作战行动,谷应泰的记载,章章可循。说其复杂,无论从情报人员的多重来源、多方组织、多种预期与多重境遇来看,还是从“情报”人员良莠不齐、情报真假互见来看,都堪称复杂。说其无奈,有三层含义:其一,明朝本不信任朝鲜,朝鲜至几近亡国始求救于明朝,加之日军从朝鲜一路快速推进而非与明军较量于闽浙等沿海波涛之上,明朝深疑朝鲜先前与日本合谋谋夺辽东地区,最终又为日本所欺骗,失地丧国,恨之不及,却基于其与本国唇亡齿寒的地缘军事关系被迫挥军赴援;其二,明军情报人员进入朝鲜、日本搜集日军情报,其活动多为因时、因事而实施的临时应变之举,实有盲人摸象之嫌。事实上,明军的情报战能力原本不弱[81],军令又极严,本能够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情报,却受制于明朝严厉的海外交通与通商之禁,这使得明军情报人员的活动缺乏必要的掩护,无论对在朝日军还是福建方面远赴日本的侦察,明军间谍都显得手足难措。万历二十二年,福建巡抚许孚远在其《疏通海禁疏》中言海禁有四患,其第三患即言绝海禁断绝了间谍往来之路:“今既绝通商之路,非惟商船不敢下水,即如宣谕、哨探之船亦无由得达;设或夷酋有图不轨如关白者,胡由得而知之!”[82]相反,日军却有故海寇汪直诸人之余党为其向导。其三,最可叹者,朝鲜当时是饱受日军欺凌、侵略的国家,其对明军的情报支援理应矢力为之,但朝方之情报却缺乏必要的检核、互证,所提供的两次情报皆虚诈不实,坠入日军之毂,分别成为明军平壤之役、尉山之役终遭败绩的导火索。
朝鲜之役延至七年之久,艰苦卓绝,于明朝军事情报活动的复杂与无奈不无关联。当然,我们今人也不能将此责任全部委于他们。在明朝海外军事情报活动不力的表象之下,是整个明朝军队战斗力的严重下降,是少数明军高级将领、明廷秉国重臣的举措乖张,反复无常。清人谷应泰在仔细研究了朝鲜之役始末以后对此颇有感慨,今录于此,以为明朝情报人员祭:
剿既不足以树威,而抚又不能以着信,临事周张,首尾衡决,不可谓非行间之乏谋,而中枢之失算矣。方李如松平壤大捷,李如柏进拓开城,四道复平,三倭生絷,廓清之功可旦夕竢。而乃碧蹄轻进,兵气破伤,功亏一篑,良足悼也。又若麻贵尉山之捷,三协度师,势相犄角,砍栅拔寨,锋锐莫当。而割级之令,解散军威,佥都之肉,岂足食乎!况于沈惟敬以市井而衔皇命,李宗城以淫贪而充正使,以至风月候节之绐,壶觞好会之诈,邢玠飞捷之书,杨镐冒功之举,罔上行私,损威失重。煌煌天朝,举动如此,毋怪荒裔之不宾也。向非关白贯恶病亡,诸倭扬帆解散,则七年之间,丧师十余万,糜金数千镒,善后之策,茫无津涯,律之国宪,其何以辞![83]
然而,上述所有这一切,又都是明朝在其中后期军力、财力长期积弱不振,明朝封贡防卫体系基于地缘军事关系的变动趋于圈层性收缩的外在表征。
【参考文献】
[1] 刘基:《百战奇略》卷1《间战》,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第7页。
[2] 刘基:《百战奇略》卷9《离战》,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第196页。
[3] 佚名:《草庐经略》卷6《间谍》,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952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98—99页。
[5] 相关研究主要有郑洁西《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学术研究》2010年第5期)、管宁《明代许仪后、郭国安等忠君报国活动事迹考》(《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4年第2期)、沈玉慧《明末清初期的中日交涉与琉球——以情报的传递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文化大学日本研究所2004年)三篇文章,三文的开拓之功不可没,但于郑、管二文的一些重要观点及相关历史叙事框架,笔者不敢苟同,拟在行文中附带加以剖辨、阐发。沈玉慧之文主要是通过琉球的情报传递活动来展现琉球与中、日两国政治关系的亲疏变化,文中关涉本文者主要是对琉球在朝鲜之役前后四次向明朝传递的情报有所分析、梳理,但狃于对侯继高《全浙兵制•附录近报倭警》所收明朝海商陈申与琉球长史郑迵两份传报时间“万历十九年四月”皆应为送达明朝时间的错误判断,(事实上,二者皆应为传报撰成时间,前者应为陈申到达福建省城后的撰成时间,而后者应为琉球方面传报的撰成时间,但从后来的情形来看,琉球迟至七月左右方送达福建的极可能即为这份传报。这一点后文中将有详细辨析),她没有厘清首次情报传递中陈、郑二人的先后传报次序,因而其叙事框架无法对陈申与郑迵传报对明政府的影响作出明确的评定。
[6] 侯继高:《全浙兵制·附录近报倭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173—175页。
[8]《明神宗实录》卷238,万历十九年七月癸未,第4416页。
[9] 侯继高:《全浙兵制·附录近报倭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172—173页。
[10] 侯继高《全浙兵制·附录近报倭警》标记为万历十九年四月,此为传报撰写时间无疑。据《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十九年八月,科臣王德完因接到“福建所报贡夷附报倭衅”,题请明朝应在练兵、造船、粮饷、选将、海禁、军法六个方面早作准备。见《明神宗实录》卷239,万历十九年八月癸巳朔,第4426—4427页。同月,明朝礼部曾题请“朝鲜供报倭奴声息,与琉球所报相同,宜奖励激劝”。见《明神宗实录》卷242,万历十九年八月癸卯,第4433页。则明朝君臣作出反应的时间在八月,再来看明琉之间的水程。琉球在福建泉州之东向,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朝廷遣使,去以孟夏,来以季秋,乘风便也。自福州梅花所开洋,七昼夜可至;自泉州彭湖岛开洋,五昼夜可至。”(见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99《附考·琉球》,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572页)如四月为传报送达时间,于日本入侵一事高度关注的明朝君臣何以迟延四个月至同年八月才作出反应?由此看来,琉球通报日本入侵的时间至迟亦在万历十九年八月之前,但亦绝不会太早至于四月。今以《明神宗实录》为准,断定之。
[11]《明神宗实录》卷239,,万历十九年八月癸巳朔,第4426—4427页。
[12]《明神宗实录》卷239,万历十九年八月甲午,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4429页。另,本文所引各《明实录》俱出此版本,不另注。
[13] 《明史》记载陈申与琉球使臣的密报情形,则大为不同,曰:“(万历十九年),同安人陈甲者,商于琉球。惧(关白)为中国害,与琉球长史郑迥(按:应为郑迵)谋,因进贡请封之使,具以其情来告。甲又旋故乡,陈其事于巡抚赵参鲁。参鲁以闻,下兵部,部移咨朝鲜王。”见张廷玉等:《明史》卷322《外国三·日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7册,第8357页。依此记述,则琉球密报在先,陈申密报于福建在后。但赵参鲁对琉球使臣和陈申二人的反应迥然不同,赵参鲁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相信琉球使者的,依事理逻辑来推论,如果二人同时密报,或者琉球使臣申述在先、陈申陈述在后,则赵参鲁缘何要逮繋陈申?只有陈申先于琉球使臣入告,才会引发赵参鲁的疑忌,出现陈申繋狱而琉球使臣之言被上奏明廷的情况。另据朝鲜大提学柳承龙所撰《惩毖录》记载:“时,福建人许仪俊(后)、陈申等,彼虏在倭中,已密报倭情。及琉球国尚宁,连遣使报声息。独我使未至,天朝疑我贰于倭,议论藉藉。” 柳承龙的记载明确标示了陈申之密报在前,继而才是琉球国使臣赴闽密报的。另,从撰述情况来看,《甬上耆旧诗》(所收文字)、《惩毖录》皆为当时的知情者、亲历者所作,《明神宗实录》与《历代宝案》皆为当时明朝与琉球官方所修的大型正史,四书记载的可靠性远在200年之后清代学者所修成的《明史》之上。综上,《明史》的相关记载不仅疏而且误,理应摒弃。
[14]《明神宗实录》卷239,万历十九年八月乙巳,第4436—4437页。
[15]《明神宗实录》卷239,万历十九年八月甲辰,第4434—4435页。
[16] 详见侯继高:《全浙兵制·附录近报倭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177—185页。
[17] 柳承龙:《惩毖录》卷1,《朝鲜文献丛编》下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影印本,第271—281页。
[18]《明神宗实录》卷242,万历十九年十一月丙寅,第4508页。
[19]《明神宗实录》卷242,万历十九年十一月丙寅,第4508页。
[20]《明神宗实录》卷237,万历十九年六月辛丑,第4391页。
[22] 陶望龄:《歇庵集》卷16《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9页。
[24] 申炅用:《再造藩邦志》(一),《中韩关系史料选辑》第6辑。台北:珪庭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第132—134页。
[29]《琉球国执照:遣使飞报哨探倭情》,杨亮功等主编:《琉球历代宝案选录》,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75年,第8—9页。
[30] 沈惟敬在援朝战争中的活动始末,历来颇多争议,学界以先谍者后议和使者视之者有之,以纯然议和使者视之者有之,以名为朝廷议和使者实为日方反间分子视之者亦有之(参见于彦周编着:《间谍与战争:中国古代军事间谍简史》,北京:时事出版社,2005年,第272—274页)。依笔者之见,郑镜明的阐述相对平实、公允,参见郑镜明:《“无赖使者”沈惟敬的功过》,连载于《香港文汇报》2008年7月22日、23日、26日,网址分别为: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7/22/OT0807220005.htm#,http://trans.wenweipo.com/gb/paper.wenweipo.com/2008/07/23/OT0807230003.htm,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7/26/WH0807260004.htm。
[32]万历二十年十二月,张汝济遭到湖广道试御史吴弘济的诬陷,万历帝被迫令其回籍听用(《明神宗实录》卷255,万历二十年十二月己丑,第4737页)。七天后,明廷又亟令通政使司右通政许孚远“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提督军务”(《明神宗实录》卷255,万历二十年十二月丙申,第4740页) 。
[33] 许孚远:《请计处虏酋书》,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400《敬和堂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334—4337页。
[34] 参见郑洁西:《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学术研究》2010年第5期。
[36]《明神宗实录》卷273,万历二十二年五月戊寅朔,第5057—5058页。
[37]《明神宗实录》卷273,万历二十二年五月己卯,第5059页。
[38]《明神宗实录》卷273,万历二十二年五月戊寅朔,第5058页。
[40] 陶望龄:《歇庵集》卷16《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9—530页。
[41] 许孚远:《请计处虏酋书》,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400《敬和堂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340页。
[42] 陶望龄:《歇庵集》卷16《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9—530页。
[43] 伊藤松辑:《邻交征书》二篇卷之一《谕日本国王平秀吉书并别幅》(万历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138—139页。
[44] 沈一贯:《乞禁止倭人贡市疏》,清高宗敕选:《明臣奏议》卷31,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94—596页。
[45]《明神宗实录》卷275,万历二十二年七月甲辰,第5102—5103页。
[46] 许孚远是在万历二十年十二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提督军务”的(见《明神宗实录》卷255,万历二十年十二月丙申,第4740页);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明廷“升福建巡抚许孚远为南京大理寺卿”(见《明神宗实录》卷279,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乙亥朔,第5153页);万历二十三年四月,诏“南京大理寺卿许孚远升南京兵部右侍郎”(《明神宗实录》卷284,万历二十三年四月庚戌,第5253页)。金云铭在其《陈第年谱》里也称,许孚远在福建“居三年入为南京大理卿,寻乞休”,又提到万历二十三年春(正月),“许抚台转南京”,陈第题《甘棠别咏》一诗以送之。由此看来,许是在万历二十三年正月离巡抚任赴南京任大理寺卿的。南京素为闲官闲职之地,则明升暗降无疑矣。至于在万历二十三年五月丙申《明神宗实录》里最后一次提到许孚远以福建巡抚衔奏事,主要是讲礼科薛三才引故事驳斥许孚远代琉球使者于灞等奏请朝廷遣使往琉球封其世子尚宁之事,不合封贡仪制。(见《明神宗实录》卷285,万历二十三年五月丙申,第5290—5291页),盖其代请为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离任诏书送达福建前之事。
[47] 根据《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记载,何继高知福州亦为三年,他因“上计以最,调福州府”时,正值“倭入朝鲜”明军援朝抗倭之时,“治福三年,以奉法不为权贵所喜,迁长芦运使”,又曰“(万历)二十三年可贤与义久军师僧玄龙偕来时,许孚远与臣相继去闽,玄龙无可告语,事遂寝息。”见陶望龄:《歇庵集》卷16《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8b—530a页。由于何济高知福州之起止原因与许孚远巡抚福建一样,皆源于三年一度的上计,则二人在福建的起止时间亦当极为接近,何之去闽应该不会晚于万历二十三年正月太多。万历三十年二月,何继高又以河间长芦运使转任“江西右参政兼佥事分巡湖西道兼理袁州兵备”,见《明神宗实录》卷369,万历三十年闰二月丁巳,第6919页。根据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84《史部四十·政书类·存目二》记载,江西布政司参政为何继高的最后也是最高任官,何继高有《长芦盐法志》十三卷存世。
[48] 陶望龄:《歇庵集》卷16《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9—530页。
[49] 朱国桢:《朱文肃公集·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观颐沈公墓志铭》,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7页。
[50] 许孚远:《请计处虏酋书》,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400《敬和堂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335页。
[52] 《明史》则记载为万历二十六年十月,“福建都御史金学曾报七月九日平秀吉死,各倭俱有归志”,当时正值明军进攻日军泗川老营失利之际,于明军士气颇有鼓舞。见张廷玉等:《明史》卷320《外国一·朝鲜》,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7册,第8298—8299页。
[53] 万历二十六年九月十四日,琉球遣往日本的密探侦知丰臣秀吉已于该年七月初六身故,立即于同年十月初三派船驰报明朝。见《琉球国执照:遣使飞报倭奴关白身亡》,杨亮功等主编:《琉球历代宝案选录》,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75年,第20页。
[54] 陶望龄:《歇庵集》卷16《江西布政使泰宁何公行状》,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9—530页。
[55] 徐光启:《海防迂说》,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491《徐文定公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444页。
[57] 根据《明神宗实录》,其经略任职时间为万历二十年八月乙巳至万历二十一年十二月丙辰。但宋应昌《经略复国要编》所录兵部下发的任命敕书则为万历二十年九月二十六日。见宋应昌:《经略复国要编》,王钟翰主编:《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38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页。姑录此存异。
[65] 但管宁引用《锦溪日记》、《两朝平攘录》的记述,不断拔高许仪后、郭国安的劝谕对岛津义弘撤军的影响,《锦溪日记》甚至认为,日军之撤出朝鲜与万历二十六年福建都御史金学曾遣人赴日本厚赂许仪后存在莫大的关联。参见管宁:《明代许仪后、郭国安等忠君报国活动事迹考》,《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4年第2期,第82页。此说较之于前面《武备志》的记述,则为大谬矣,日军之撤显然与三军粮尽在朝鲜无以为继、日本内部政潮涌动岛津义弘等三将急于归国有关,过分拔高许仪后、郭国安之力与史世用军前宣谕之功,实不足与辩。
[69]《明神宗实录》卷373,万历三十年六月戊申,第7009—7010页。
[71]《明神宗实录》卷496,万历四十年六月庚午,第9342—9343页。
[74]《明神宗实录》卷512,万历四十一年九月乙亥,第9683页;《明史》坚称当时“倭图釜山,朝鲜与之通”,见张廷玉等:《明史》卷320《外国一·朝鲜》,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7册,第8301页。
[77]《福建布政司咨:请遵旨具表请封》,杨亮功等主编:《琉球历代宝案选录》,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75年,第13页。
[78]《明神宗实录》卷539,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己亥,第10258页。
[81] 事实上,针对时常处于军事紧张状态的蒙古、女真诸属部以及沿海倭寇、国内重大兵变、民变等,至迟在成化十年余子俊巡抚陕西之时,明朝就已经开始着手创建搪报这种大型的沿边重大、紧急军情的哨探、分析、传递网络,相比于朝鲜之役中因时、因事而实施的间谍活动,明军沿边、沿海卫所、墩台及一线作战部队皆配属有大量的职业情报侦察人员——夜不收、尖哨,其规制颇为严密完整。嘉靖中期以后,蒙古诸部与明朝的冲突加增,明边军将领遂将“节年虏中走回男子熟知虏情者”以及“边人惯习夷情者”加以拣选、训练,其后或充通事,或充家丁,“与远近侦卒偕往偕来”,进一步增强了明军的情报侦察与军事渗透能力。当然明军间谍网络的效能发挥如何,不仅取决于其间谍管理体制是否完备,也取决于该间谍地域(属国、属部、一般交往者等控制的地理区域)与明朝的民间交往程度,如果该间谍地域商业辐辏、汉人在该地往来经商、居住者甚或汉人被掳者、逋逃入其地者甚多,与当地民众彼此熟稔,信息来源广泛,间谍活动藉此掩护往往比较顺利,所获情报亦会较有价值。在明朝对蒙古、女真、沿海倭寇等中国境内敌对力量的长期预警、监控、战争中,明朝的间谍活动动能成功显然与此不无关系。相比之下,由于明朝海禁政策的长期执行,禁止私人海上贸易,禁止私人与外国相通,明人在属国、一般交往者以及日本等封贡体系外敌对力量的地理管辖范围内,人数颇少,且被明朝视为叛国背祖、营私罔利之奸徒,归国无路,则明朝间谍在该地域的间谍活动就会效能大减,明朝间谍很难获得有价值的重大情报。
- 上一篇:关于封贡体系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
- 下一篇:对封贡体系内属国与藩部的界定标准的探讨